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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刑警送女子回家被诬告强奸,奔波20年洗冤
  •    2010-09-03  我要评论0

当晚,刘国强获得了市公安局率领的“破格”召见,也就是从那时起,刘国强知道自己被王玲告了。在走完了拘留、拘系等一系列轨范后,1982年12月31日,刘国强被新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刘国强自始至终没有认可强奸王玲,他拒绝在拘系证上签名,还在拘系证下方写道:“我没有触犯刑法,更谈不上强奸!”

--(消息来源:LAAHAA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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